您好,欢迎光临《丝路情韵》网, 网址:www.siluqingyun.com; www.siluqingyun.cn  投稿信箱:2569427969@qq.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丝路要闻    魅力西部    国外风情    丝路在线    丝路头条   多彩渭南    法制之窗    反腐打黑    丝路论坛    军事瞭望    公益慈善    秦声秦韵    东盟在线
光影华山    今日华山    人文华山    山水华阴     驴友在线    文化在线    红树林影视   财富人生    企业家风彩    景点推介    旅游世界    军旅在线    杏林风景    农业科技
西部公安    西部检察    西部法院    资源与环保   历史名胜    历史典故    传奇故事    历史名人    艺术精品    社会万象    旅游文化    传统工艺    奇石根雕   民间艺术
华阴政法      摄影家      风光摄影      人物摄影     书画长廊    名人书画      综艺在线      小说       散文       诗歌       剧本      杂文随笔      纪实文学    生活百科
 
   □ 丝路在线
· 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 ..
· 新华视点丨努力完成全年经 ..
· 新华网视评|坚决打击汛情 ..
· 习近平给田华等8位电影艺 ..
· 全球瞭望丨阿曼媒体:美军 ..
· 人民观察 | 三个关键词 ..
· 金秋时节处处好“丰”景 ..
· 陕西渭南一公交女司机暴雨 ..
· 网信部门公开曝光第四批涉 ..
· 第四届消博会丨创新消费融 ..
丝路在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丝路在线
陕西各地新规定 这些符合条件的区域取消外出限制

      西各地最新规定:这些符合条件的区域取消外出限制

西部网 2020-02-23 10:56:08

近日,陕西多地及西安部分区县陆续发布通知,取消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区居民外出限制。

西安雁塔区对未发生疫情的小区(村)不再限制出入

今天(2月23日)上午,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召开。雁塔区委书记赵小林介绍雁塔区域内科学规范做好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关情况。

当前,雁塔区按照中省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调整思路,坚持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放开、加强监管服务的基本原则,对全区所有小区(村)实行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实现疫情防控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所有小区坚持管理服务点党员示范岗,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管理措施不放松。

二是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的小区,坚持原有措施,继续严格防控;对未发生疫情的小区(村)不再限制出入,恢复居民正常通行。

三是对省外特别是重点地区来人,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信息登记、隔离留观、保障服务等措施;对省内来人比照本市居民管理。

曲江新区:所有小区取消每两天每户1人外出采购的通行制度

2月22日,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曲江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 结合曲江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 现对住宅小区疫情管控措施调整通知如下:

一、所有小区取消每两天每户1人外出采购的通行制度。实行业主或租住户(除居家隔离人员)凭“双证”(身份证、出入证)正常出入小区。

二、所有小区保持出入登记、测温、消杀等基本管控措施不变。提倡居民不串门、不聚集, 减少外出, 外出必须戴口罩。

三、所有非本小区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所有居家隔离人员须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必须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报告。

五、增加小区出入口秩序管理人员, 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小区居民电子通行证登记管理平台, 保证居民正常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未央区:符合条件小区 取消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规定

2月22日,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调整社区(村)疫情防控措施,并发布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中风险地区,应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未央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村)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西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隔离、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测温等管理措施,正常出入住所。

二、所有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环境消杀等管控措施,保证居(村)民正常出入;居(村)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三、对决定实施管控的有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小区(村组),坚持实施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规范化管理,精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

四、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村组),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小区(村组)居民车辆进入必须进行消杀,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七、对企业和单位复工人员,社区(村)根据企业和单位出具的开(复)工证明,在体温测量正常的情况下,要保证通行。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1日

长安区:每两天调整为每天一家庭可派一人外出采购

一、从2月21日起,各小区居民和各行政村村民由原来二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调整为每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须品。

二、为了给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各小区和各行政村加强环境卫生提升。

三、各街道、各末梢治理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加强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力度不减,措施不减,确保防控效果。

西安长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1日

高陵区:取消每户每天1人外出规定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低风险地区。为了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所有小区居民在做好测温、消杀、登记、佩戴口罩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持所在小区发放的通行证进出,取消“每户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车随人走,非小区居民不能进入。

二、对持有开(复)工证明需要进村(社区)、小区入住的企业员工,按照规范程序办理通行证后可正常进出,不得无故阻挠。

三、继续做好我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省内其他地市来返人员,要到社区(村)进行信息登记,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措施。

四、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居家隔离的人员继续坚持严格管控措施,倡导居民群众少出门、不串门、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谨慎外出。

五、搭建企业开复工绿色通道,支持鼓励企业尽早开复工,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专人”,帮助和服务已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

六、落实好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规范管理,落实好体温测量、消杀、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七、从即日起,区域内所有道路保持畅通,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在高陵主要进出口设立便民服务点,保障货运、物流、农副产品等车辆顺利通行。

八、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支持和帮助群众本地就业、就近就业,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精准对接,提供外出所需相关证明,帮助及时返岗,确保务工群众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九、各街道设立24小时便民热线电话,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园区管委会设立服务企业24小时热线电话,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融资、物资运输等困难。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园区管委会:029—86031348鹿苑街办:029—86912090

崇皇街办:029—86040089

姬家街办:029—86035378

泾渭街办:029—86030100

张卜街办:029—86070005

耿镇街办:029—86060010

通远街办:029—86080125

西安高新区:低风险区域返岗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即可复工

2月21日,西安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员审批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低风险地区返岗人员不再需要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即可复工。

该《通知》根据返岗人员来源地的风险等级不同,对相关人员采取不同措施,在进一步简化低风险地区返岗人员复工流程的同时,要求中风险地区返岗人员隔离7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复工,高风险地区人员则被要求暂缓返岗复工,已返回人员须接受14天集中隔离,待核酸检测呈阴性后才能复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即日起,对已审批和新审批企业所有新进人员实施电子体检。企业所在园区或部门干部通过“进知解”平台填报企业拟返岗人员名单、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后,西安高新区政研室将在24小时内将“电子体检报告”结果反馈企业复工及交通管控组,由企业复工及交通管控组转各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审批工作,排查结果为企业复工提供参考。

《通知》还要求复工企业要对复工人员个人信息如实申报,严格落实对拟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防控不力的企业将面临停产停业的处罚。要求各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企业电子体检数据上传,并第一时间将反馈结果运用到审批中,同时加强企业审批后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

西安市莲湖区:未发生疫情小区 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规定

2月21日,西安市莲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通知称,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称,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中风险地区,应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莲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的小区保持出入登记、测温、消杀等基本的管控措施不变;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打牌,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二、对仍需管控的有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小区,坚持实施之前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化管理。

三、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西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隔离等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正常出入住所。

五、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小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进行消杀,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七、对企业和单位复工人员,社区根据企业和单位出具的开(复)工证明,在体温测量正常的情况下,予以通行。

西安市灞桥区:取消村组小区每户每3天指派一人外出采购规定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部紧急通知,即日起取消村组、小区“每户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采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村组小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按规定接受测温、消毒等作业。 同时,要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特别是省外以及重点疫区返回西安入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等管理指施。

西安经开区:除居家隔离户外,业主凭“两证”可不限频次进出小区

2月20日,西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除居家隔离户外,小区内业主凭“两证”不限频次和时间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进出按照“车随人走”的原则执行。

这份发给各驻区单位、各小区(社区)和广大居民的通知,通知的有关事项共有十条: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建筑业等开工复工,有序推进服务类企业开工复工。开复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管理,落实好检测、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省内返回人员,由复工企业建立健康档案,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直接复工。

从非重点疫区省份返回的复工人员,经“7+1”措施(隔离观察7天,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感染风险后,即可复工。

从重点疫区省份返回人员,按照规定隔离观察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

居民小区(社区)对出入人员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实行“两证”(身份证、出入证)管理。小区内业主(除居家隔离户外)凭“两证”不限频次和时间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进出按照“ 车随人走”的原则执行。不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和不是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小区。“一场五站”返回人员必须扫码完成二核。

省内返回的人员,持企业出具的复工批复和介绍信,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省外非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排除感染风险后,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小区内租赁户在出具与房东签署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与业主同等对待,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此前居家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仍需观察期满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正常出入。

小区(社区)要落实物业的主体责任,规范有序管理,严格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环境消杀、居家隔离服务保障等,保证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据了解,西安市包括经开区在内的多个行政区和开发区,前段时间执行的大都是每户每两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这份通知和之前的实际执行情况相比,在居民小区人员出入方面,变化很明显。

3月底前 西安机场巴士免费乘坐

2月22日,西安机场出台十项措施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恢复航空运力、恢复长途班线、恢复巴士站点,3月底前,对西安市区至机场,乘坐机场巴士的航空旅客免费提供车票。

1.恢复航空运力。自即日起,鼓励航空公司尽快恢复国内国际航线,尤其对有需求的航点优先恢复,为旅客来陕返陕、经西安中转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优惠价格机票。(具体航线和价格以各航空公司官网、各售票平台为准)

2.恢复中转保障。自即日起,恢复西安机场中转保障相关流程,包括:航空公司一票到底中转联程;跨航空公司之间的中转业务;跨航空公司跨航站楼行李免提服务;华夏航空云上公交中转服务等。

3.恢复长途班线。自即日起,根据省内外各地疫情防控政策,逐步恢复西安机场跨省、市经营性长途客运班线。

4.恢复巴士站点。自即日起,逐步恢复西安市区机场巴士运营线路,根据各站点旅客需求,逐步增加运营时刻。

5.恢复商业经营。自即日起,西安机场航站楼内各商业店铺逐步全面恢复营业,为旅客消费提供便利。

6.减免部分费用。为促进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生产,西安机场实施阶段性六项费用减免政策:

(1)从下周到3月底前,对起降西安机场航班给予大幅机场收费优惠;

(2)2月23日至3月底,对执行复工复产包机任务的航空公司免除机场起降费;

(3)2月23日至3月底,对西安市区至机场,乘坐机场巴士的航空旅客免费提供车票;

(4)2月23日至3月底,根据线路恢复情况,对双向乘坐长途客运班线的航空旅客免费提供车票;

(5)2月23日至3月底,对10座(含)以上车辆在停车场24小时以内的停车费用予以免除;

(6)2月23日至3月底,航站楼内所有餐饮店铺享受折扣消费。

7.开通绿色通道。自即日起,在前期开通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再开辟复工复产包机任务绿色保障通道,优先满足返工需求。

8.持续体温检测。自即日起,所有旅客及送机人员在接受体温检测和全程佩戴口罩情况下,均可进入航站楼;西安机场将通过红外线无感体温检测仪和手持体温检测仪等方式,持续对所有进出港旅客以及进入航站楼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9.严格消毒通风。严格执行通风消毒标准,持续对航站楼地面、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工作区域及摆渡车、手推车、垃圾桶等各类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进一步加大楼内通风换气措施。

10.加强员工防护。强化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严格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穿戴要求,持续开展全员岗前体温检测,全面做好员工防护。严格执行办公区域通风消毒标准,严格医疗废弃物管理。

外地车辆可以下西安绕城了

疫情严重地区除外

2月22日,据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官方微博@陕西交通12122 ,西安绕城高速河池寨、高新区、长安东、曲江、纺织城、香王、新筑、未央南、未央北出口,除湖北、河南、广州、深圳、杭州、温州、汉中、安康、商洛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疫情严重地区驶来的车辆以及人员劝返或隔离(具体由检疫站处理),其他车辆均扫码登记后予以通行。

陕西多地也分别出台撤销道路检查点、调整小区外出限制等政策:

咸阳市

咸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对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市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复工复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中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二、有序恢复班线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运输服务。立即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断的国省干线公路,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

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县乡村公路。低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之间以及县市区内部的交通防控点不再设置;中风险地区内的交通防控点根据属地管控原则,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两站”(火车站、汽车站)来咸返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控。

三、省内来咸返咸人员不再进行居家观察。外省来咸返咸人员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居家或集中观察。租房居住生活的外省来咸返咸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负责落实好管控措施。省内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继续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需要居家观察的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低风险地区其他人员持有效证件正常出入居民小区、村组,不再执行限制,对往来人员继续实行“二维码”+测温的方式进行体温检测。

五、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正常营业,并实行测温进入;其他各类小型商业个体门店正常营业。开放室外旅游景区,对不佩戴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内。要严格实施场所消毒,保持良好通风。提倡文明就餐,分餐不聚餐。

六、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七、全市所有出现发热、咳嗽、气促、乏力或有呼吸道症状但不发热等身体不适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并有组织的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就诊时必须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三通道”有关要求。严禁没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

八、我市居民赴外地务工、出差等,目的地需要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由常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

九、本通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县级党委、政府负领导责任,镇(街道)相关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出现违反规定造成疫情的,要倒查责任。

十、疫情尚未结束,仍需严加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肩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聚集,继续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各县市区参照本通告执行,不再另行制定。

咸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2月21日

汉中市

为贯彻落实汉中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规范做好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汉中市域内县区、镇办、自然村之间设立的检疫站点(除有确诊病例发生仍处于封闭管控的区域外)一律撤销,保持市域内交通畅通。

二、“两站一场”和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市域边界出入口继续暂时保留检疫站点,对汉中市外返汉来汉人员,测温、扫码、登记后允许进入,但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汉返汉人员仍采取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

三、目前已在汉中境内的人员,通过铁路、高速公路在市域内往返的,持身份证、车票或县区防控指挥部发给的车辆通行证,各检疫站点直接予以放行。

四、村(居)、小区由封闭式管控调整为有序管理,对所有居住人员进出不再限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居民必须配合做好登记、测温等防控工作。对未满居家观察期限的重点人员,继续进行监管。

五、汉中市外非高风险地区返岗(新入岗)人员,持当地健康证明,经复工复产企业体测合格后允许上岗,持企业证明可在居住地顺畅出行。

六、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生活性服务企业有序开展经营。开业经营的酒店、宾馆,实行分餐制和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执行。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2月21日

延安市

开通所有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口

根据《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第6号令》要求,截止2月22日12时,撤销全市省市界、高速公路口所有检查点,开通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出口,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杨凌区

非高风险地区来返杨凌人员原则上不隔离

2月22日,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告》,就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行了明确要求。

《通告》全文如下:按照中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目前杨凌示范区疫情态势,现就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撤销原高速路等8个交通卡点,拆除辖区内所有道路硬隔离,全面疏通道路交通。

2. 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3个服务点继续对进入杨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服务,不进行劝返。

3. 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返杨凌人员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报告个人信息并接受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确需立即上岗的,由用人单位联系示范区医院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上岗工作,检测费用每人补贴100元。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病发生或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责任。

4. 非高风险地区来返杨凌人员原则上不隔离,返岗复工需提供14天以上的旅居活动轨迹,由用人单位进行情况判定,确定是否上岗。

5. 各医疗机构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提高分诊处理能力,对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报告。对杨凌籍发热病人到示范区医院就诊,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医疗费补助。

6. 辖区居民实行一人一证、全区通用,凭证、扫码、测温后自由出入小区(居民凭户口本、或身份证、或房产证等在所在小区、村组办理居民出入通行证)。居民小区、村组在保证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体温检测服务,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所在镇(街道)报告。

7. 除文化娱乐场所和展会活动外,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禽宰杀除外)、个体门店、户外旅游景区等生产经营场所全面恢复正常营业,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测温和人流管控措施。

8. 逐步恢复城乡公交和客运班线车辆运营,落实交通工具消杀、扫码登记、分散乘坐、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城乡公交免费乘坐1个月。

9. 全区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诊疗业务,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病例要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送示范区医院救治。

10. 辖区居民可就近联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获取中医药预防新冠肺炎便民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

11.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夯实主体责任,落实防疫措施,避免人员集聚,教育工作人员做好自我防护,防止受到感染,对发现异常的及时联系示范区医院就诊。

12. 复工复产企业自行安排人员返岗、复工复产和恢复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对发现异常的要及时向所在辖区的镇(街道)报告。

13. 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倡导全民落实“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

14. 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有关防控措施,以此通告为准。

15. 根据全区疫情发展态势,示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是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的小区,坚持原有措施,继续严格防控;对未发生疫情的小区(村)不再限制出入,恢复居民正常通行。

三是对省外特别是重点地区来人,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信息登记、隔离留观、保障服务等措施;对省内来人比照本市居民管理。

【作者: 】  【发表时间:2020/2/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和谐陕西网 铜川慈善协会 渭南文物旅游网 环球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国际日报 中国检察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日报 新华网 央视网 中国公安 中国文物信息网 太华索道 陕西 西部法制报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08634号-1       投稿信箱:2569427969@qq.com 

地址:中国·咸阳        电话:131-5212-8066       传真:029-33765110

您是第 位客人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内容未经本网站及作者本人许可,不得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网站所用文字图片均来自作者投稿和公共网站,凡图文未署名者均为原始状况,但作者发现后可告知认领,我们仍会及时署名或依照作者本人意愿处理,如未及时联系本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