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富平公安】 2月18日,富平县公安局宫里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齐村乡董南村有人打架。接到指令后,宫里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在了解事情经过后,依法口头传唤涉嫌殴打他人的张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张某某不仅不配合调查,反而借酒撒泼,对处警民警辱骂,多次用脚踢踹民警,致使一民警受伤。张某某的亲属王某见状,不仅没有阻拦张某的违法行为,反而明目张胆为张某某助威,大声辱骂民警,且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恶劣影响。

富平县公安局接到情况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治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经调查,张某某、王某对其辱骂、踢踹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王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