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理应得到人们的呵护,在祖国怀抱中,他们人人应享受灿烂的阳光,个个应健康成长。爱护、保护未成年人更是政法机关的天职。近几年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雷江声的带领下,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争创青少年维权先进单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2003年米脂检察院被共青团榆林市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04年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江声生于1970年,是陕西省检察机关最年轻的一位基层院检察长,在陕西检察系统很有传奇色彩。他今年虽仅35岁,可他任检察长已5年。雷江声,硕士学历,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先后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1年参加由陕西省委政法委、榆林市委组织的榆林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考试,以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从30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2001年10月被任命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走马上任后,雷江声以他那独特的工作作风,把米脂县检察搞的一年登上一个新台阶。对于青少年维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项工作,雷江声则视为重中之重。他在上任的第二个月就在检察院组建了由分管刑事的副检察长领导,部门科长负责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实施意见》、《回访帮教制度》、《法制教育备课制度》等十余项制度。2003年又制定了《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计划》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审查规则》,使青少年维权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2002年4月,米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张某、赵某、樊某抢劫一案,4人均系在校学生,年龄大的17岁,小的仅15岁,因受社会青年的指使和胁迫参加了犯罪。经检察干警考察了解,这4名同学在平时一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不错,他们在和学校、家长深入交谈后报检委会决定不起诉处理。同时,雷江声检察长要求,要在案件处理后落实帮教措施,聘请社会相关人士成立帮教小组,定期回访、帮教、进行心理,行为的引导。4名同学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在学校家长、检察官和雷江声同志的关心指导下努力学习,提高成绩,拒绝和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定期汇报思想状况。目前,这4名同学中有一人考上了大学,二人已找到自己的工作岗位,还有一人在继续上学。
雷江声经常告诫处在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干警,“在办理青少年案件时,要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之以法的办案原则”。自2002年以来,米脂检察院的干警们根据雷江声同志的要求,在讯问未成年人时,一般不对其使用戒具,和风细雨,不歧视侮辱,不讽刺挖苦,不诱供逼供,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同时通知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找准最能触动青少年犯罪心灵的感化点,了解其犯罪根源,宣讲法律,并结合案件情况,对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家长进行批评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心理上认罪伏法。2003年,米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井某,张某、刘某合伙抢劫一案时,这三名早早辍学的未成年人,都是因和家长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犯罪的,并流露出宁愿坐牢不愿回家的想法,办案的检察官紧紧抓住这一点,首先明确指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接着又分别从法律、家庭、社会等几个方面对他们犯罪的情形作了深刻剖析,从父母与儿子的亲情关系,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关系等方面进行严肃教育,三名青少年均禁不住泪流满面,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2002年至今,雷江声检察长带领全院干警用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教育言语,循循善诱的教导方式,在全县4个中学8个学校举办普法教育讲座2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000多人。为了使学校普法教育活动经常化,从2003年起米脂县检察院选择部分学校,开展了“共创法制校园”活动,三名正副科长被聘为学校的“法制校长”三名干警被聘为“法制辅导员”。
面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手段,类型,结构上成人化,集中化、团结化等现状。雷江声忧心忡忡,亲自调查研究,翻阅资料,收集典型案例,撰写了《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和对策》,《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发案率上升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等专业论文,严谨分析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趋势、原因、论述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四种对策,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性。《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和对策》一文已在《检察日报》《陕西检察》上刊登发表。雷江声还鼓励干警研究青少年犯罪心里和规律,及挽救的方法措施,加强宣传,杜绝、减少未成年犯罪。
为了让青少年吸取更多的文化精品,米脂检察院购买了大量法律和科学文化书籍,开通了被师生称为流动图书管的“校园大篷车”。他们每年还通过干警捐款的方式,为学校购买优秀的音像片和书籍。结合办案,选择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条文,汇编成课外读物无偿发放到学生手中,缩短了检察机关与青少年的距离,增强了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让青少年接触更多优良、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还青少年一片净土。
使祖国的花朵更鲜艳,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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