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郭某在网上发布招工信息后,白某主动联系到郭某,在了解清楚工程项目后,白某招揽李某、凌某等人参与到施工中。因工资在工程期结束后才能到账,为让白某等人安心工作,郭某自行向4人垫付了1万余元工钱,并解释工钱是先行垫付的,公司随后向4人支付工钱后他们需将相关钱款归还于郭某,白某等人同意后便开始了工作。
2023年10月11日,工程整体结束后,在收到公司的1万余元工钱后,白某、凌某等人“见钱眼开”,并“心生一计”,暗自商议私吞资金,纷纷将钱款转走拒不归还。李某多次找4人协商,4人拒不认账。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警方对白某等人实施抓捕。目前,白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