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阴市检察院紧扣2018年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要点,严格按照《陕西省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以职务侵占罪快速批准逮捕首例监察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孟某。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孟某在华阴市某村村委会任职。在为村上实施部分路面修补硬化等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工程承包人黄某虚增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从中虚报支出82402.69元。另外,还将该工程已结算过的条据在村委会账务中重复报帐61785元。综上,犯罪嫌疑人孟某共侵占村集体资金144187.69元据为己有。
案发后,华阴市监察委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华阴市检察院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依法快速、从严原则,指派刑事检察部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通过提前审阅案卷、参与案件讨论等形式引导侦查取证,并从孟某犯罪主体身份、犯罪数额认定、赃款去向、具体证据的收集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侦查取证意见,为下一步的快速审结批捕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此案从受理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仅用了两天时间,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上对腐败问题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鲜明态度。案件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刘杰 刘国华
编辑:杨婷